法律

国际审计准则——AU8004节计划

  计划的各项内容中,应包括:

  (1)了解当事人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和内部控制程序;

  (2)确定内部控制的预期可靠程度;

  (3)确定和规划所要进行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深广度;

  (4)协调所要执行的工作。

  在审计进程中,必要时应进一步发展和修订计划。

  本准则的目的是将上列基本原则作详细说明。

  02本准则适用于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审计的计划过程。本准则是就常年审计拟定的。如属初次审计,审计人员可扩大其计划过程,不必局限于本文所讲的范围。

  03计划必须贯穿于任务的全过程,并包括下列方面:

  (1)对于审计的预期范围和进程,制订全面计划。

  (2)制订审计提纲,以表明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深广度。

  情况的变化和在审计过程中发生意外结果,可能引起修订全面计划和审计提纲。对其重大的改变的理由,应作成记录。

  04合适的审计计划有助于保证:将适当的注意力集中于重要的审计区域,迅速查明潜在问题,并顺利地完成工作。计划的制订也有助于适当地使用助理人员,和协调其他审计人员和专家所做的工作。

  05计划的深广度将因审计的规模和复杂性而不同,也将因审计人员与当事人过去相处的经验,和对当事人业务的了解而不同。

  06审计人员可将其全面计划的要点和某些审计程序与当事人的经理人员和职员进行讨论,以提高审计效率,并使审计程序与当事人的职员的工作相协调。但全面审计计划和审计提纲应仍是审计人员的责任。

  对当事人业务的了解

  07审计人员必须对当事人的业务和对这一行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这样才能判断确定哪些事实、交易和业务可能对财务信息有重大影响。审计可从下列各方面进行了解:

  (1)当事人送交股东的年度报告。

  (2)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重要的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3)本期和前期的内部财务经理报告。

  (4)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底表和其他有关档案。

  (5)公司中从事与审计工作无关的、向当事人负责的人员中,可能提供对审计有影响的信息。

  (6)与当事人的经理和职员的讨论。

  (7)当事人的政策和程序的手册。

  (8)行业的刊物和杂志。

  (9)研究经济形势及其对当事人业务的影响。

  (10)对当事人的办公处和工厂设施的访问。

  08对以前年度工作底表和其他有关档案,审计人员应重点注意需要考虑的特殊事项,并应判断是否影响本年度将要进行的工作。

  09与当事人的经理人员和职员的讨论,包括下列专题:

  (1)当事人的经理人员、组织机构和业务活动的变化。

  (2)与当事人有关的现行的政府条例。

  (3)与当事人有关的当前的工商业发展。

  (4)当前或即将发生的财务困难或会计问题。

  (5)存在着的有利害关系的各个方面。

  (6)新建或停闭的办公处和工厂设施。

  (7)最近的或即将发生变化的技术、产品或服务的类型,生产和分配的方法。

  (8)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变化。

  10对于当事人业务的了解,不仅对设置全面审计计划有重要意义,还有助于审计人员查明需要考虑的特殊审计方面,有助于评价会计上的估量和经理人员陈述的合理性,还有助于判断会计政策和反映的恰当性。

  全面计划的编制

  11审计人员按照预期的审计范围和实务制定全面计划时,必须考虑下列事项:

  (1)任务的条款和任何法律责任。

  (2)按任务的要求,预计递交当事人的审计报告书和其他信件的性质和时间。

  (3)当事人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

  (4)新颁布的会计或审计条文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5)确定审计的重要方面。

  (6)为审计目的而设定重要性的标准。

  (7)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如有重大弊端或错误的可能性,或牵涉到有关某些方面的可能性。

  (8)审计人员预计对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

  (9)审计方面的重点可能的改变。

  (10)需要取得的审计证据的性质和范围。

  (11)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及与审计的关联程度(如有关联之处)。

  (12)在审核当事人附属机构和分支机构时,与其他审计人员的关系。

  (13)与专家的关系。

  12审计人员应将全面计划作成记录。记录的形式和深广度,将随审计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而异。按各审计方面或审计程序预定的工作时数,作成时间预算,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计划工具。

  审计提纲的编制

  13审计人员应编制书面审计提纲,订明为贯彻审计计划所需要的各项程序,提纲可包括每一区域的审计目的,并应有充分的详细说明,以便作为对参与审计的助理人员的一整套指示,同时也是正确控制执行工作的工具。

  14由于审计人员已经了解会计制度和有关的内部控制,在制订提纲时,可能要以某些内部控制为基础,凭以确定将要进行的程序的性质、时间和深广度。审计人员可能作出结论,认为以某些内部控制为基础,是进行审计工作的有效率和有成果的方法。但是,当审计人员如有其他更有效的办法可以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时,则可以决定无需以内部控制为依据。审计人员也应该考虑审计程序的时间,协调从当事人处可以取得的帮助,助理人员的使用,以及与其他审计人员或专家的联系。

  15关于何时执行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在作出决定时一般可以有弹性,因为非在某一限定时间内进行不可的,为数很少。例如,会计业务的审计程序尽可能在该业务记录以后任何时间内进行。相反的事例是:对于观察当事人职工盘点存货,审计人员在时间上可能是无选择余地的。

  16审计计划和有关的审计提纲,在审计进行过程中,必须重新加以考虑。这些考虑必须基于对内部控制的检查及其初步评价,以及进行守则审计和实体审计程序所取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