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一)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三)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四)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五)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对于《民法典》中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恶意无偿、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债权人行使自己的撤销权会产生一定的成本,也就是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包括律师的代理费、差旅费等,由债务人承担;2、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低价处理财产时的第三人,很多情况下是明知债务人有主观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的,与债务人一起逃避债务,这时第三人有过错,也应当与债务人适当分担必要费用。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当大家需要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时,需要注意行使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也就是说在期间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期间届满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导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中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