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抵偿债务的财产主要有哪些,要交契税吗?

  抵偿债务的财产应当是归债务人所有或者债务人依法享有处分权、并且具有较强流通变现能力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股票和债券等;

  2、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

  3、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交通运输工具;

  5、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

  6、原材料和产成品;

  7、其他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财产等。

  抵偿债务是需要交纳契税的。因为用房产抵债,将来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从法律上是一个交易,也可以理解是买卖,那么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只有缴纳这些税费才给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只有过户后房屋的产权才能确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中的提示性条款,是抵押合同中应当具有的内容。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抵押权是一种变价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实现的主要条件就是被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到期末履行债务,所以,确定主债务的履行期有利于保护抵押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