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转移必须本人去吗
办理户口迁移本人可以不去。可以请他人代理,但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因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现场进行确认签字,并采集本人人像照片,无法交由他人代办,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最好本人自己去办理。
(一)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四)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五)能够证明迁移人与房主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档案、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等)。
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