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品安全法律有哪些
一、最严奶粉新政即将实施
2016年6月食药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同年9月30日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二、净菜加工行业也将有据可依
由正远集团旗下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果蔬保鲜加工机械分会等五家单位起草制定的《净菜加工设备》行业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标准号JB/T13260-2017。是中国蔬菜净化领域内首个行业标准,该标准定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三、总局出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以下简称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执行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7年12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4月11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以下简称《婴辅细则》)。《婴辅细则》规定,2018年6月30日起,持有罐头、挂面、饼干、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等食品类别生产许可证以及未取得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2018年6月30日前生产的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婴幼儿辅助食品产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五、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将取消
和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一起施行的配套规章《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取消食品“QS”标志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即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