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妻子婚前隐瞒病情,丈夫提出离婚获准

  南宁晚报讯(记者梁静通讯员凌伟淇)因不满妻子隐瞒婚前精神问题,阿强坚决要求离婚。日前,案件在江南区吴圩法院审理,法院准许阿强离婚诉请。

  据阿强回忆,1997年,他经人介绍,与小丽认识,并开始交往。跟绝大多数情侣一样,他与小丽度过了甜蜜的恋爱期。1998年12月,两人登记结婚。然而在婚后第二天,小丽就表现出了异常,吵闹不已,行为不受任何人的控制。阿强当即带小丽前往精神病院诊断。经诊断,小丽患有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给阿强与小丽的婚姻蒙上了阴影。然而,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在恋爱期间,妻子竟然隐瞒了患病的事实。在小丽的治疗过程中,阿强感到心里非常疲惫。而且,治疗后,小丽病情并不见完全好转,病情经常复发,不时半夜离家出走。4年前,阿强将小丽送回到其父亲身边,两人开始分居生活。

  阿强称,尽管小丽为他生下一子,但想到他在婚前被欺骗,他的生活已经完全陷入了痛苦之中,请求法院准许离婚。

  对于离婚,小丽不同意。她表示,在患病初期,她的情况并不严重。如今病情时好时坏,是因为阿强在得知其患病后,没有尽到丈夫义务让其积极治疗。

  江南区法院认为,恋爱期间,小丽出现精神反常,其应在婚前告知阿强。由于小丽婚前的隐瞒,阿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登记结婚,当发现实情后心情自然不快,加上夫妻分居多年,没有了沟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支持阿强的诉讼请求,准许双方离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