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孕期前3个月,精神病人最好不服药

  孕期前3个月精神病人最好不服药

  在临床工作过程中,精神科医生经常遇到患者及其家属就精神病人的婚姻生育问题进行咨询。对于大家关心的这个问题,下面作简要的介绍。

  婚姻问题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精神病占一定比例

  《婚姻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中精神病占有一定比例,比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等患者在患病期间或症状未彻底缓解时、严重的癫痫、重度精神发育迟滞。而神经症、病情较轻的癫痫或智能低下者,是可以结婚的;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已病愈或精神症状缓解已有相当时间,也可以结婚。

  新的《婚姻法》规定若婚前隐瞒病情,该婚姻为无效婚姻。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担心一旦告知实情,恋爱便根本无法进行,更谈不上将来结婚,遂在交往时故意隐瞒病史,到了谈婚论嫁时仍然继续隐瞒,这无疑会为将来的婚姻生活埋下隐患。而在婚后的长期共同生活中,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此时对方所感受到的被欺骗感势必给婚姻生活带来严重危机。

  必须纠正一个错误的观点:民间流传“花痴”病人只要通过结婚来“冲喜”,病情就会不治自愈。事实上,“花痴”病人的性色彩症状是整个精神症状的一部分,它可见于多种精神病。“冲喜”是治不好精神病的,即使是失恋引起的精神病,冲喜也未必能冲好。因为介绍的朋友,并非是病人昔日的心上人,病人会触景生情而使病情加重。

  生育问题

  打算怀孕,必须等到病情稳定期

  这其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遗传及胎儿畸形问题。关于遗传问题,精神疾病并不是一种遗传性疾病,只是有一定的遗传倾向。有很多家庭中没有家族遗传问题,但有家人患有精神疾病;相反,有些家庭中有明确的家族遗传问题,下一代中却没有人患精神疾病。

  关于胎儿畸形问题,同样涉及到概率问题。精神病人服药期间怀孕会加大胎儿畸形的概率,不服药又加大病情复发的概率,怎么办呢?首先,打算怀孕,必须等待到病情稳定期;其次,男性精神病患者停药1-3个月后再让妻子怀孕,待妻子怀孕后恢复用药。对于女性精神病人同样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停药1-3个月,在孕期前3个月最好不服药,此后视病情而定,若病情稳定,则继续停药,若病情有复发迹象,则酌情恢复用药,且尽可能地使用最小剂量。

  最后,选择的药物对胎儿畸形问题也很重要,一般来说,新型的抗精神病药较第一代抗精神病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