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情侣闹分手争抢儿子,男方让人夺子女方报警

  一岁孩子大白天被抢走?

  一对男女未婚先生子,后因吵架闹分手,男方指使两名男子抢走儿子

  女方报警称她被人抢儿子,警方对报警人隐情不报进行了批评教育

  1月28日上午,叶某报警称她的孩子大白天被几名男子驾乘面包车抢走,引起南宁警方高度重视。南宁市高新派出所民警调查后了解到,叶某未婚先育一男孩,后与男友吵架闹分手,而男友抱走孩子过春节。但叶某报警后明知道是男友所为,却隐瞒不报,她被民警批评教育。

  叶某是钦州人,今年26岁,目前租住在南宁市高新区大岭村。1月28日上午9时,她在大龄村带一岁半的儿子学走路:儿子走在前面,她跟在后面。两名男子走过来,其中一人突然抱起她儿子拔腿跑向路边的面包车。两名男子上车后,带立即启动面包车逃离现场。

  随后,叶某打电话报警称,两名男子驾乘面包车合谋抢走她儿子,其中一名男子身穿黑色上衣,另一男子身穿蓝色上衣。两男子抢走孩子后,驾乘面包车往秀厢大道方向逃窜。

  接到报警后,高新派出所所长蓝庆之和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并一路联系报警人,却发现报警人的电话一直占线。几经周折后,民警驾才找到报警人叶某。原来,叶某未婚先孕生下一男孩,后与男朋友吵架闹分手,结果搬出来自己住。1月28日上午,叶某的孩子在大岭村七冬坡练习走路,后被孩子亲生父亲找朋友抱走。28日下午,她男友已带孩子回崇左老家过年。

  报警人叶某称,她报警后往家跑,打算骑电动车追赶,途中遇到一朋友。她从朋友口中得知她男朋友也在面包车里,也就是那辆面包车上有3名男子。虽然孩子的父亲没有露面,但他正是这起抢走孩子事件的主角。她解释称是因急着追孩子,没有及时向警方说明情况。

  针对报警人隐瞒不报和未及时反馈实情,警方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同时告知这不属于案件,希望叶某和其男友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