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单独二孩,各省视情况启动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意见阐明了调整生育政策的意义,并指出“单独两孩”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情况来启动实施。

  意见指出,生育政策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核心,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及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保持合理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第二,有利于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第三,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有利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意见还指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须遵循总体稳定,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城乡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分类指导,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各地从实际出发作出安排等原则。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全面评估当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及政策实施风险的情况下,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