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份遗嘱两份鉴定

  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归谁所有常常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南京的杨先生最近就遭遇到了这么一场官司。父亲去世,自己住在父亲遗留下来的房子里,为了平分父亲的遗产,哥哥妹妹将他告上了法院。可是杨先生出具了父亲的遗嘱之后,经过司法鉴定竟然是假的,当更换了另一家机构鉴定之后,又鉴定是真的。尽管杨先生最终赢得了官司,但这中间艰难的过程,也让杨先生觉得困惑,为什么一份真实的遗嘱,不同的鉴定机构会有不同的结论?

  家住南京的杨先生共有兄妹三人,哥哥在20年前出国行医,妹妹10多年前投奔哥哥,杨先生自己则一直在国内守着父母。2004年3月,杨先生八旬老父亲因为外伤和糖尿病并发症住进医院,从此瘫痪在床;2008年初,杨先生的父亲病逝。办完丧事后,杨先生的哥哥和妹妹就将杨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变卖父亲的房产,三人均分。此时,杨先生突然想起父亲曾写过一份遗嘱,那是父亲的几位同事来看望父亲,父亲与同事闲谈时写的,内容就是等父亲去世之后父亲的房子产权归杨先生所有。杨先生找到遗嘱之后提交给了法庭,没想到哥哥妹妹却说是假的,杨先生表示当时有三名现场见证人可以证明。为了鉴定遗嘱的真伪,杨先生还提交了父亲的笔迹样本。谁知,法院在送检后鉴定结论竟然证明遗嘱笔迹与样本笔迹不为同一人书写。也就是说,杨先生所提供的父亲遗嘱是假的,这下可急坏了杨先生。

  由于法院认定遗嘱是假的,杨先生的哥哥和妹妹随后提出,杨先生伪造证据、企图独占遗产,要求法院判令其继承权丧失、卖房款由两原告均分。这一回,杨先生傻了眼,明明是真的,凭什么说是假的?法官表示,这是由专家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鉴定结论,法院没有鉴定能力推翻它,除非有与之相反的证据。而杨先生认为,父亲立遗嘱的时候,有三名证人亲眼见证。法官解释称,证人证词属于间接证据,证明力不及司法鉴定结论。如此一来,杨先生彻底茫然了,妻子整日以泪洗面:官司一场接一场,本来就没有经济能力应付,这一下又没了证据,败诉已成定局。为了打赢这场遗嘱官司,杨先生四处寻找合适的讼诉代理人,经过父亲同事的介绍,南京市鼓楼区正平法律服务所常开余律师决定代理杨先生的官司。

  在接受委托之后,常律师认为如果有了完全相反的鉴定结论,就有可能打赢官司。由于杨先生的父亲生前很少写字,搜集签名成了当务之急。在排除万难找到4份签名之后,常律师又与鉴定机构进行联系,谁知,联系一次、等待一次、婉拒一次;常律师又在全国范围内查询委托,还是被一一回绝。当绝望一次次靠近之时,终于有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新的鉴定报告没有让杨先生失望,法院依据其结论,认定遗嘱真实、有效。杨先生终于赢了官司。尽管赢了官司,常开余却很疑惑,同一份遗嘱、同一个鉴定,不同的机构居然做出相反的鉴定结论,浪费了当事人大量的精力和物力,谁该来为此买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