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共同财产可分割吗?
王女士:我和我的先生是在八五年结的婚,到现在我们之间关系就像回到各自结婚前互相不认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不可能通过离婚的方式来分割共同财产。此前我曾到法院咨询过,都是要在有离婚诉请并判决离婚时才会分割财产。请问郭律师:怎样才能在不离婚的状况下,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郭律师:此前婚姻法方面规定,在婚姻关系未解除前,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很多离婚诉讼中不论什么原因,只要一方不同意离婚大多都要等待到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离婚时才能分割财产。而这期间却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对有些急需钱的人来说,这可能会造成很大麻烦。
新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这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会支持: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以上两种情形如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有个前提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如家庭对外负有共同债务,而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后无偿付债务能力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