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一方约定死后将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问:为保障未亡人的生活条件,夫妻双方约定由未亡人继承所有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不分配给其子女,这是否附合继承法,是否需要公证?

  答:《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该法第19条规定:一方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该法第13条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不违法的条件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死后其财产由另一方全部继承。因此如果子女都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来源,你说的这种约定符合继承法。但是可以采取夫妻双方分别立遗嘱的方式。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然要件,夫妻双方自己书写遗嘱,可以不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