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样加强海运散装出口粮食饲料的计重工作?

  海运散装粮食、饲料的计重工作,必须在出口装船港进行。凡装船港有衡重设备,且具备全部衡重条件,外贸经营部门又申请衡器计重的,要实行全部衡重;不具备全部衡重条件的,采用水尺计重,外贸经营部门应及时向装船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重量鉴定。供货、仓储、运输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商品的撒漏、水湿、霉变、丢失和混入异物。港口装卸部门和船方要凭装船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重量鉴定证书,分别办理装货和签发装船提单。装卸部门要保证装卸质量,避免撒漏、错装、漏装和丢失,倒袋要干净,防止杂质混入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