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花接木骗保金民警面前现“原形”
本报讯为了骗取高额保险金,南安人陈某竟想到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段,伪造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记者昨日获悉,嫌疑犯陈某已经被泉港交警移交给泉港公安分局刑事大队进一步审理。
2006年12月31日下午,泉州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罗先生来到泉港交警大队交管股告诉办案民警小杨,该公司接到车号为闽CL97XX轻型普通货车车主陈某的报案,称其雇用的驾驶员庄某,于12月29日晚上驾车撞倒一辆自行车,自行车驾驶人陈方方受伤严重,送医院截肢后引起并发性脂肪栓塞死亡,驾驶员庄某于12月30日被泉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罗先生还向泉港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出示了陈某交给他的逮捕通知书复印件,通知书编号为〔2006〕136号,印有“泉港公安分局”行政公章和泉港交警大队交管股办案民警“郭维华”的私章,落款时间是2006年12月30日。
办案民警小杨一眼识破这是一张伪造的逮捕通知书,意识到有人想诈保骗钱。经查询,办案民警从泉港公安分局法制科了解到,编号为〔2006〕136号的逮捕通知书上记录的事情,是发生在2006年9月3日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陈胜,被他撞死的人叫陈芳芳,送医院截肢后引起并发性脂肪栓塞死亡,陈芳芳家属获赔人民币17万元。南安人陈某作为陈胜一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事故处理全过程,熟悉保险金理赔程序并持有理赔相关材料。
为骗取高额保险金,陈某处心积虑套用理赔材料:首先,把民警小林和小纪处理的发生在2006年12月30日伤人的交通事故,向某保险公司谎报为发生于2006年12月29日,因为12月29日值班的民警是小郭、小杨两位民警,而陈胜撞死陈芳芳一案的办案民警也是小郭、小杨两位民警,企图把两起案件联系起来。第二,把被撞人只受轻微伤谎报为死亡,而且与在2006年9月3日被撞死的陈芳芳死亡原因相同,这样,陈某不费吹灰之力就可把原有的材料套用过来。第三,陈某在某保险公司所制作的笔录中陈述的陈方方家庭成员情况,恰与陈芳芳家庭成员情况相吻合,为以后抚养费的理赔作好准备。
陈某采取移花接木的手段企图诈骗保险金的伎俩,在泉港交警面前现出了原形,当陈某来到泉港交警大队欲进一步实施骗术时被办案民警识破,并被移交泉港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