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买寿险中途无力交费怎么办

  2002年10月,我为自己在本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两份高保障的保险,每年保费接近5000元。去年,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出现重大变故,无力继续每年支付保费。于是不久前,我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接受后,告知我只能按照保单现金价值退还6000多元。我已经缴了两年保费差不多1万元,这样一来就要损失将近4000元,我觉得很心疼。这里请教《保险周刊》,有什么其他的办法能把我的损失降到最低呢?

  读者:小陆

  小陆:

  投保人中途出现经济问题,无力支付保费时,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1)利用减额缴清。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本保单继续有效。(2)办理展期保险,即不改变原来的保险金额,只缩短保险期间,以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交纳保费,使保单持续到相应时间。(3)暂时中止保单,争取在两年内申请复效。对于出现临时性财务危机的客户来说,可选择让保单效力中止然后再复效。当然,保单中止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负责任。但在两年之内,客户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4)办理退保。投保人在交费的前两年,费用开支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办理退保对投保人来说,损失会很大。

  如果你的财务危机只是暂时的,一段时间以后能够有所缓解,那么不妨选择第三种办法,暂时中止保单,等度过财务危机后再申请复效,这样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不过,这里仍要提醒广大投保人,投保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日后的保费支付能力。投保后,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选择退保。

  新民晚报·秦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