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用包括什么,去哪里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包括: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伤残去当地有资质的机构。

  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对于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有固定的收入是计算每个月每天的平均工资,然后和误工天数相乘所得到,如果没有无固定收入则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行业上一年的职工的平均工资,然后计算平均工资和误工天数的和作为赔偿。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