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险金请求权什么意思

  《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二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保险金请求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的时效属于“诉讼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制度。保险金请求权上述时效期间为法定时效而非约定时效,若保险合同中关于索赔时效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符,保险金请求权该约定将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即使违反该约定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保险金请求权也不会丧失请求权。

  保险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所谓“知道或应当知道”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已经知道,保险金请求权或者有客观事实表明,保险金请求权或者根据一般规律可以推定其知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是,保险金请求权不得以保险人或投保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的发生来进行推定。

  保险金请求权是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一项财产权利,为促使被保险人、受益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保险人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生活的保障作用,保险法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时效期间不行使这项权利,则该权利消灭。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分为两种:

  1、属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2、属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金支付方式是指保险人赔偿或给付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的方式。

  在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一般为两种:

  一种为补偿保险,即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额给付保险金,但以保险金额作为给付的最高限度;

  一种为定额保险,即事先由当事人约定保险金额,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额。

  一般情况下,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都是定额保险,而人身保险中的疾病保险和伤害保险对治疗及住院等费用的补偿属于补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