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恢复原状的举证如何
一、恢复原状的举证责任如何?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例如诉请适用违约责任的原告人不负有证明违约方过错的责任,而诉请适用一般侵权责任的原告人则负有此种举证责任。
民事案件举证责任包括: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起诉当事人需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
二、恢复原状包括哪些内容?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民法中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