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1、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
(1)征地告知书
(2)征地公告
(3)补偿登记
(4)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补偿安置方案
(6)听证
(7)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
(8)支付补偿款
2、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
(1)征收调查登记
(2)房屋征收决定
(3)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4)房屋征收公告
(5)签订补偿协议
(6)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7)支付
(8)搬迁
1、土地征用补偿计算标准: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征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除了通过诉讼可解决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外,还应当规范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1、建立分配方案行政指导机制。对涉及村民利益内容的村民会议决定的分配方案,可先交乡、镇政府指导审查,看有无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如有违反则通过指导予以改正,如无违反,则按分配方案执行。
2、建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由于这类纠纷矛盾尖锐、影响大、执行难,纠纷发生后,应当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由司法员、调解员深入村、组宣讲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尽量使村民与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
3、建立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审查机制。村民会议制定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当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以便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自治内容进行指导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