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1、房屋补偿部门拟定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补偿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补偿部门应当做好房屋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补偿部门与被补偿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5、完成补偿。

  1、公用补偿目的性原则:补偿必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目的。

  2、合法性原则:补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公平补偿原则:补偿必须实现予以公平补偿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