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全国两会期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某某就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话题接受了郑州全媒体新闻中心两会媒体的采访。
扩大异地管辖案件范围
行政案件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最高法最近出台的“四五改革纲要”提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以减少权力对案件的干预。
其实从2014年5月起,河南法院就已经开始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比如,郑州的案件由许昌来管辖,许昌的案件由平顶山来管辖,平顶山的案件由郑州来管辖。”张某某说,“这与中央和最高法院的要求也是一致的。”
实施效果如何?有数据表明,2014年下半年,河南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以来,县级以上政府做被告的案件明显增多,行政机关败诉率上升。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异地管辖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为31.17%,比2013年提高了近21个百分点。在一审审结的异地管辖案件中,当事人上诉率为31.88%,比2013年降低近22个百分点。
“实行异地管辖后,上诉率明显降低,行政案件的信访问题也大幅减少。这就是这项制度效果的体现。”张某某说。
河南高院将如何继续深化和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张某某表示,下一步将扩大异地管辖案件范围。同时还将积极推进铁路法院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目前,47件行政案件已经指定由铁路法院管辖。“我们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之上,合理确定铁路法院的管辖范围。”
为群众打官司敞开大门
“在当前的立案审查制度条件下,部分案件会因不符合立案要求而被法院拒之门外,使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司法救济丧失信心,转而去寻求别的救济途径,于是上访、信访事件发生。”张某某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张某某认为,立案登记制是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重大突破,意味着不管诉讼标的多小,不管当事人的纠纷复杂还是简单,只要愿意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到了法院就能依法立案,而且法院就能及时受理,并且加以审理裁判。
“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访、信访事件的发生。它既是一种化解社会矛盾很好的改革举措,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保障当事人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的一个重要举措。”张某某说。针对实行该制度可能造成的法院受理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张某某表示,省法院将会通过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快办案信息化进程、合理调整审判力量等多种措施,在确保案件审理质量的情况下,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
近年来,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已成为农村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三留守”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生活缺乏相应照顾、隔代教育问题突出;缺少有效保护,易受不法侵害。留守老人因防范意识较差,针对他们的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留守妇女由于反抗能力弱小,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的呵护和来自家庭、学校、社区的有效监控,往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
“河南法院每年都会审理不少涉及三留守人员合法权利受侵害的案件,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的关爱和服务亟须加强。”张某某说。他建议由民政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拟定“三留守”人员权益保障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模,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农村经济改革,发展乡镇企业,创设工作岗位,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近期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屡屡曝光,作为河南高院院长、中国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某某从司法和社会的角度,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建议。
近年来,河南法院还采取了多项措施保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如设立少年审判法庭和少年综合审判庭、实行会商机制和结对帮扶制度、开展“一校一法官”和司法帮扶助困制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专项活动等。
张某某院长表示:“今后我们将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卖儿童犯罪保持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全省各地法院将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联系,注重协同作战。”张某某说,全省各地法院还将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安全提示,向学校、幼儿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堵塞漏洞,避免更多的孩子遭受侵害。“我真诚地期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