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县院多举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近日,江西省南城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办案机制,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和挽救。
为强化权利告知,该院设计制作了“五书一表”。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过程中,发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告知书》、《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加旁听须知》、《准许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加旁听通知书》、《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情况表》等“五书一表”,书面告知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看守所相关事项,明确权利义务,确保工作的规范、衔接。
同时,该院注重社会调查报告。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属询问了解,实地走访所在学校、社区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监管情况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作出书面报告,从而为评判涉罪未成年人的逮捕、起诉必要性,量刑,帮教等提供参考和依据。与县委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相关规定,建立专门的社会调查员队伍,提升社会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该院创新教育感化方式,推出“致XXX的一封信”这一生动具体的教育感化举措。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体情况,承办人分析其犯罪的原因、后果,将劝告、鼓励之语记录信中,并告知后续的帮教事宜和检察官联系方式,在检察环节案件审结后交于未成年人,深刻体现真挚的劝诫之情,更好地激发未成年人的认罪、悔罪心理。近日,对钱某等2名未成年人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承办人均向其宣读检察官寄语,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该2名未成年人均表示要从中吸取教训,保证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