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性侵、殴打、拐卖等侵害情形达占80.6%

  据通报,已审结案件中,人身侵害案件比重较大,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遭受性侵、殴打、拐卖等人身侵害的情形居多,占未成年人受害案件总数的80.6%。主要分为五类情况一是邻居、教师、网友等熟人对反抗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行为;二是行为人以物质诱惑、把柄要挟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猥亵;三是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实施卖淫行为;四是个别监护人出于泄愤等极端情绪实施虐待、威逼等行为,导致未成人死亡或身心受损;五是以谋利为目的,对儿童实施拐卖、拐骗行为。

  同时,未成年被害人以女童居多。以泸州地区为例,2013年以来审结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系未成年的共计51件,被害总人数为73人。其中,14岁以下的女童45人,占61.64%。

  另外,对涉案犯罪的惩处总体上体现从严。已判处的案件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该类罪犯总数的38.05%;拐卖、拐骗儿童案件的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该类罪犯总数的57.14%;绑架未成年人案件的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该类罪犯总数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