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司法鉴定的社会机制制约?
首先,从体制上,接受社会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不具有国家职权色彩。《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首先,从体制上,接受社会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不具有国家职权色彩。《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