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特征,属于什么性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以下特征:

  1、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法律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4、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双务有偿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合同的性质。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不可以与拆迁公司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