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按照如下规则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应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屋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

  3、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征收需要如下手续:

  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

  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6、征地公告。

  7、两公告后告知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宅基地确权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报

  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人的,到乡政府去申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上进行实地调查,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

  3、审核与公告

  经县政府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

  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