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有哪些

  第一,货币。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企业时的开支和启动企业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企业出资而使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企业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1、凭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企业临时帐户(验资户)。

  2、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及企业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企业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