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救助报酬应考虑的因素

  1、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2、救助方在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3、救助方的救助成效;

  4、危险的性质和程度;

  5、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6、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救助方或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

  8、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

  9、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备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

  10、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

  但无论如何,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即获救后的估计价值或实际出卖的收入,扣除有关税款和海关、检疫、检验费用以及进行卸载、保管、估价、出卖而产生的费用后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