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协议适用于什么法

  收养协议不适用于《民法典》合同编。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些协议主要包括婚姻协议、离婚协议、收养协议、监护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等,这一规定是指上述协议不受《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即不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虽然这些协议也是在性质上有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协议。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4、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5、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事实收养证明

  (编号:______)兹有______区______街道(镇)和______(收养人姓名)事实收养弃婴______(男、女),年龄______岁。经审查,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收养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现有子女数,身份证号码

  说明(此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涂改无效。)

  区民政局(公章)

  出证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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