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孩子协议范文

  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_________夫妇,兹愿共同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省_________县人,愿被_________夫妇共同收养。

  第三条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第四条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五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第六条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本收养契约书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特立此契约为凭。

  收养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收养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的依据是《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

  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2、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送养人的条件是: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公安、计生部门委托公民抚养)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民政部门委托、安排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