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什么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预核准通知书。

  5、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6、个人或单位相关:法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7、厂房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是租赁的话……需要有产权证明、房东的身份证明或者是房东企业的相关证明。

  8、还有各种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清单,以及管理技术人员名单。

  9、质量管理文件。

  1、看清敬告和填表说明拿到申请书时不要盲目填写,要先看清敬告和填表说明。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有敬告,背面就是填表说明,这些内容对于提交申请材料和填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一定要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2、封面填写封面页上需要经营者填写的内容是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并填上申请的日期。填表说明的第一项已经说清楚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4、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的填写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包括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冷冻冷藏保险等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等,填写清楚设备的名称、填上相应的数量和位置。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还要在保证申明一栏签字,写上日期。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