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步骤,需要什么材料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名称核准登记后,递交申请材料。

  3、等待工商局的通知,领取营业执照。

  4、刻制企业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个体户在领取到营业执照的下一年度开始要到当地工商所参加个体工商户验照。

  验照时间是每年的一月一日到六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