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东西?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

  (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六)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

  第一步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第二步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公司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一)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二)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三)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四)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