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医院出生证明怎么办
没有出生证,可以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再办理出生公证。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二)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
(一)需办出生证儿童父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需办出生证儿童父母亲户口册复印件。
(三)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者需填写《亲子关系申明》书。
(四)由婴儿父母写补办、换发《出生证》申请书;村委会签字并盖村委会章,谁盖章谁签字、按手印。
(五)婴儿出生时的村医生的《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接生医疗单位(或村医生)出示出生证明。内容(婴儿父母住址、父母姓名、是否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出生孕周、出生体重、身长、出生年/月/日/时/分,婴儿性别,出生时健康状况等。医疗单位医生或村卫生所村医生签名、盖公章。
(七)到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办公室签字审核盖章;
(八)证件提交齐全并审核通过后,到县妇幼保健院住院部找办理出生证医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在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医院分娩后最迟一个月内办理,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交亲子鉴定材料,最迟在三个月内办理。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亲、母亲的身份证,去分娩医院办理,还需要提前想好出生的姓名,姓名一旦确定,医疗机构无权再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必须去户籍部门办理。户籍部门可以根据医院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所以孩子的出生证明基本上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办理完成,如果说有特殊情况的话那么可以延长到三个月之内办理也行,这个出生证明上面会记载着父母和孩子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