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商业的使用年限多少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