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全日制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解除非全日制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解除非全日制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该非全日制合同,并且该用工单位无需向非全日制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解除劳务合同付违约金吗
解除劳务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內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3、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