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要制定《价格法》?

  国务院于1982年7月发布了《物价管理暂行条倒》,在总结价格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价格改革的需要,于1987年9月又发布了《价格管理条倒》,对于加强价格管理。推动价格改革,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条例的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必须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一部《价格祛》,对价格活动作出系统的、全面的规范。

  制定《价格法》的必要性具体是:

  (1)创造价格合理形成的公平竞争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需要制定《价格法》。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信号引导实现的。形成合理价格的基本条件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必须通过法律进行规范。在市场价格体制下,政府放开绝大多数价格的直接定价权,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由供求来决定。合理市场价格的形成要有比较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作为前提。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流通秩序混乱,经营者价格行为不规范,致使市场价格的形成缺乏市场竞争的良好环境和市场机制的有效制约。这就需要制定有关的法律,来促进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强化对价格行为的规范。

  (2)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需要制定《价格法》。在现行经济体制下,一方面,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应当保障经营者的价格自主权;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价格行为还很不规范,乱涨价、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比较普遍,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约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原则上来说是无可非议的。没有这个目标,市场主体就失去市场竞争的动力和活力,提高不了经济效益。但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市场主体就可能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牟取暴利。因而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以保证市场主体通过正当竞争,采取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技术进步等合法方式获取较高利润。

  (3)增强政府调控价格的能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需要制定《价格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和杜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现代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克服和弥补市场价格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陷与不足,政府必须按照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对市场价格进行有效的调控和必要的适度干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由于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价格的管理习惯于依赖行政手段。往往产生容易侵犯经营者定价自主权的行为,因此。需要通过制定价格法律,规范政府本身的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