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销售吃回扣犯法吗

  吃回扣,如果在双方达成一定协议的情况下,是不犯法的。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收取后涉及违法的回扣主要是指供应商在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的采购人员或者公司的一定比例的产品价款,具体的构成特征如下所示:

  1、账外暗中回扣

  按照规定,账外暗中回扣是指在供应商和采购方交易过后,没在依法设立的能够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回扣钱额,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暗中行为。

  2、返还一定比例的价款

  回扣是供应商返还给采购人员的一定比例的产品价款。实际上收取的回扣不是供应商额外从别处拿出物品或金钱给予采购人员,而是本身商品价款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供应商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会构成回扣,但它可能构成商业贿赂。

  3、收受人是对方单位或个人

  回扣是供应商退给买方单位或者采购人员,它决定了回扣的方向,是卖方退给买方,方向固定,不包括采购给供应商(不存在的)。

  1、公司、企业的采购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按《刑法》第163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论处。

  2、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企业的工作人员,私自收取秘密回扣,数额较小的,若所在企业起诉,则须和回扣给予方一起向所在企业承担侵犯企业财产利益的民事责任。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4、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中暗中收受回扣的,按《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论处,这是一种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