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我省开始在基层试点“医养融合”

  导读:省卫计委昨日决定,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融合”工作试点,促进医疗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合作新模式。

  医疗服务将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卫计委将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融合”试点,争取到2016年,有条件的基层都有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

  据介绍,“医养融合”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需要提供医疗服务的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大病恢复期老人、残障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等,服务内容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健康管理、一般医疗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等。

  开展“医养融合”试点工作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是在试点医疗机构内部开设老年病科;

  二是实施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由试点机构与辖区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协议,组建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团队或确定责任医生,定期开展上门诊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等;

  三是托管养老机构医疗业务;

  四是举办医养融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试点机构改造成医养融合机构或护理院,或者与社会资本合作兴办医养融合机构或护理院。

  目前,各地自愿选定试点机构和制定试点方案,于5月31日报送省卫计委。2014年选择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试点,2015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6年力争在全省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开展此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基层医疗养老服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