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解决医疗纠纷很特别
法国的医疗体系被最近一次世界卫生组织评为全球最佳的体系,因为该组织认为法国医疗保障面覆盖全体人口,医疗质量很高,能让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医疗保证。更具特色的是,法国在处理医疗事故方面有一套特别的办法。
以前,法国主要通过三个层次来解决医疗纠纷。第一个层次是医院行政部门本身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机制,这一机制一般都借助一个专门委员会来处理患者的各种投诉,做出医院方面的决定:承认错误做出赔偿,或是拒绝承认过错。在第一层次无法解决时,患者可以尝试利用调解员渠道来进行调解,这是一种第三方调解机制。如果以上两个程序都走不通时,患者可以采用诉讼方式:向行政法院起诉公立医院或向普通法院起诉医生或私立医疗机构。这时,司法程序就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当然时间会更长,代价也会更大。
2002年,法国在消费者协会等的压力下,成立了一个名为医疗事故赔偿国家局的机构,来具体负责向受害者进行赔偿,解决医疗纠纷。这一机构直属卫生部,其宗旨是保护患者权利,提高医疗系统的工作质量。
这一机制的好处是终于专门有机构来负责调查事故、迅速赔偿受害者,从而大大缓和了患者与医院、医生的关系。因此,该机构成立10多年以来,获得赔偿的医疗事故受害者人数增加了50%,使消费者增强了对医疗当局的信心。同时,由于该机构的涉入,也大大改善了医生与保险业的关系,减轻了医生的工作压力。
举例而言,一旦事故受害者提出投诉,该委员会就马上会派出专家进行调查,这样起诉方就容易受到重视。一旦认定是医疗事故,赔偿也来得更快。对于医生来说,该机构专家的调查也更容易确定他们的责任。有些医疗事故是不能完全归罪于医生的,因为医学到现在远远做不到百分百的准确无误。因此,专业人员介入调解,对医生也是一种保障。另外,如果真要赔偿,该机构也会更好地与医生和保险业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