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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哪些条件?

  【导读】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条件,感谢您的关注。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工伤费用报销流程】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国和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免去提交第3项证明材料。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