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调解”医患关系,需要“医疗责任险”

  如今暴力成了医患关系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如何多措并举构建医患双赢的和谐关系?骆沙鸣、蔡国斌等委员在《关于加快医疗体制改革有效促进我国医患关系和谐共赢的提案》中建议:

  建立独立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由国家卫生计生、法制、保险等部门加强制度设计,分阶段、分步骤将医疗责任保险强制推开。

  完善保险理赔,分散医疗的风险。使医疗损害的赔偿由保险公司受理,不再与医方发生直接关系。由独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仲裁机构决定赔偿额度,确保赔付公正合理。同时,引入人民调解这一传统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建立独立于医方和患方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把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处理,为医患双方搭建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使医患纠纷得以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