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下发

  今后,A医院的专家去B医院坐诊,只要符合条件同时进行了申请,便不再属于非法了!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10月1日起,河南开始试行“医师多点执业”,首批试点城市为郑州市、洛阳市、濮阳市、漯河市4个城市。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田常俊说,这能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也可享受到专家服务。明年,多点执业的城市将推广到全省。

  不过,很多专家对该政策的执行持观望态度。记者打探得知,截至目前,这4个试点城市还没有一个医师报名。

  “医师多点执业”,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俗称“医师走穴”。

  [试点]

  首批为4个城市,明年扩至全省

  在全国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的大背景下,近日,省卫生厅下发《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首批确定4个试点市,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年,多点执业将推广到全省。

  一个医师最多可在3个机构执业

  [要求]

  哪些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

  通知中首先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年内没有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师。其次是该医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现注册的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最多只能登记3个执业地点。

  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执业两年以上的,可选择1-2个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执业满5年的医师,可选择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为第二执业地点。

  此外,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前,要先取得现供职医院的同意。

  “走穴”医师不能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规定]

  医师如果愿意“走穴”,即日起,可向本单位及当地的卫生部门申请。

  通知规定,在试点阶段,多点执业医师不得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一个执业点犯错“株连”其他点

  [管理]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的相关信息应同步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

  通知规定,为多点执业医师注册的各个卫生行政部门均有权依法吊销该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时,应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为其注册的其他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被处以暂停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该医师在其他所有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均应被暂停。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影响]

  “多点执业推行后,老百姓在家门口也可享受专家服务了。”田常俊说,目前,河南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将优质医疗资源引导到基层去。

  同时,他还认为,这个政策会逐步完善大中小医院上下联动机制,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

  “对我们来说,这是好事。”得知多点执业的政策后,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院长周国平高兴地说,这样可以让基层医院吸引患者。

  郑州一家民营医院的院长也说,以后,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去邀请名医来坐诊了。

  大多医师对申请持观望态度

  [反响]

  对于该政策,医师们持什么态度呢?

  按理说,这项政策对于正在“走穴”或者想要“走穴”的医生是一件好事。但是,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这项政策,多名专家却并不“感冒”,大都持观望态度。

  “目前,我还没有准备申请多点执业,看看情况再说。”采访中,郑州一家三甲医院的知名内科专家说,他私下也在外地医院坐诊,但是却不愿意“合法化”。

  而河南省4个试点城市目前的报名情况,也说明了这样的问题。

  昨天,记者打探得知,省卫生厅规定的文件生效时间是10月1日,截至目前,除了郑州市正在细化多点执业文件,还没正式往医院下发外,洛阳、濮阳、漯河三市都已把文件下发了,但是截至目前没有一个医师报名。

  担心本医院领导“挑刺”

  [原因]

  虽然多点执业遭冷遇,但医生“走穴”的暗流依旧汹涌。

  据了解,2005年卫生部发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许多专家据此经所在医院批准,以“外出会诊”的形式,进行实际意义上的多点执业,只不过是随机的,不是固定的。而更多的是“周末门诊”、“飞行手术”等“地下走穴”活动。

  但是,当这些行为可以合法化时,为什么医生却在观望?

  “医院会有什么政策、院长对此是什么态度?我若申请多点执业,院长能高兴吗?”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本医院领导看法的顾虑,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医生对多点执业的看法。

  此外,有医师还提到一个自由问题,“私下走穴,有时间了去,没时间就不去,但如果申请了执业地点,你去不了,就得请假,多麻烦!”

  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建议]

  新政策遭冷遇,对此,郑州大学法学院潘永建认为,要想真正吸引更多的医师报名,政策应该更细化。推行该政策,要有一个协调、细化、处理、积累经验的过程。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则认为,应该突破体制障碍。他说,我国医生身份是“单位人”,而不是“社会人”,这是自由流动的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