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一)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供参考,具体的以当地法院的缴费标准为准)
(二)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如何计算
根据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法院受理
第三步: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后多长时间能拿到钱是不确定的。当事人不履行奏效法律文书的,另一方能够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法院执行并不表明法院肯定能帮你将钱全部执行到位,一切都要看被执路人的事实上经济状况。
如果另一方能自觉履行,或法院能查看到另一方存款的,则可能很快就能得到执行款;如果另一方只有其它财产的,则需要通过评估、公告、拍卖流程来处置,时间会较长;如果另一方如财产可供执行的,则法院能够中止执行,等发现财产后再恢复执行,那拿到钱的时间就会更加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