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医疗事故最高可获赔50万
医院出了医疗事故可由保险公司埋单!23日,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南山人民医院签署了深圳市大型综合性医院首份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单,为我市今年全面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首开先河。
单次医疗事故最高可赔偿50万
据了解,医疗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个险种,是对投保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患者或其近亲属提出索赔申请时,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深圳太保产险与南山人民医院所签署的医疗责任保险,将承担院方因医疗事故或差错对病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单次医疗事故的赔偿限额为5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其中,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用具费、丧葬费等,由于医疗事故而应给予患者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或伤残所需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除对医疗事故给予赔偿外,如医院虽未造成医疗事故,但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出现人身伤亡,医院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也将提供赔偿。此外,医院从事医疗活动场所的建筑物、电梯、通道、仪器或其他设施因设置、保管、管理有缺陷或使用维护不当而发生的意外事故,并导致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也将给予赔偿,从而使其保险责任全面涵盖了医疗机构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
推广医疗责任保险渐成趋势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共有市属非盈利医院90多家,每年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赔偿超过1000万元。有关人士表示,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索赔也日渐增多,而此前深圳市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尚属空白。
今年市政府确定的保险业的工作重点是在全市强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和医疗责任险,年初召开的深圳保险工作会议和责任保险创新发展协调工作会议都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年内全市的火灾公众责任险和医疗责任险都要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广医疗责任险既有利于保险公司拓宽业务领域,也有利于保险业发挥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