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商事第二审庭审程序

  (一)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二)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四)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一)对象不同:二审的抗诉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再审抗诉对象则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

  (二)抗诉机关不同:二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

  (三)接受抗诉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的检察院的同级法院。

  (四)提起期限不同:二审抗诉有法定的期限(十)天/5天)而法律没有对再审抗诉的期限作规定,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不论是在判决、裁定的执行中。还是在执行完毕以后,均可提出抗诉。

  (五)效力不同:二审抗诉必然导致第一审裁判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再审抗诉不会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六)抗诉的作用和后果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止第一审法院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审判结果可能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能维持原判。而再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将已经交付执行的错误裁判纠正过来。

  (一)对法院的再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