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按份债权怎么受偿

  按份债权的受偿方式是:

  1、按份债权基于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就债务人中的一人未提出给付,对于其他债务人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2、按份债权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解除该合同须由按份债权人全体主张,其中一债权人的解除权消灭时,其他债权人的解除权也随之消灭。不过,在继续性合同场合,解除权可由一按份债权人单独行使。

  3、一按份债权人,原则上不得就其他债权人的份额受领给付。若为受领行为,则或者是其他债权人的代理人或辅助人,或者是无因管理人。

  4、按份债权人全体可以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1、按债券形态分类

  实物债券(无记名债券),凭证式债券,记帐式债券

  记帐式债券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以电脑记帐方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

  2、按是否可转换划分债券

  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

  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又称为普通债券。由于其没有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

  3、按付息的方式划分

  零息债券,定息债券,浮息债券

  4、按能否提前偿还划分

  债券可以分为可赎回债券和不可赎回债券。

  5、按偿还方式不同划分

  一次到期债券与分期到期债券

  6、按计息方式分类

  单利债券,复利债券,累进利率债券

  7、按债券是否记名分类

  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8、按是否盈余分配分类

  按是否参加公司盈余分配,分为参与型公司债券和不参与型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