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高院摇号选鉴定机构
竞报讯(记者王晓清)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肖志军”案有了新进展,法院组织死者李丽云的父母和朝阳医院再次进行谈话。
针对此前朝阳医院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朝阳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做出回复表示:“不再对此病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李丽云的父母递交了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法院下一步将依据李丽云父母的申请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
昨天,法官向双方告知了朝阳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于12月2日对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做出的回复。
回复中表示,“因北京市卫生局已于2007年11月25日组织了市级孕产妇死亡专家评审并做出了几点意见,故我会不再对此病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市卫生局此前给出的意见为:经专家一致认为,患者死因为重症肺炎、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呼吸功能衰竭,由于患者未能及时就诊,虽经抢救,死亡不可避免。
对朝阳医学会的回复,李丽云父母一方表示“认可”。朝阳医院尽管对回复持有一定的异议,但也表示接受。
对于该回复,法官表示,朝阳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做出的回复不是鉴定结论,但该回复已经使医疗事故鉴定无法继续进行。下一步,法院根据原告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随后,法院组织双方选择司法鉴定机构,但由于双方就鉴定机构的选择不能协商一致,因此法院表示将依据法定程序报北京市高院以随机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鉴定机构。法官表示,该案下一步的进展将取决于鉴定的情况。
事件回放
去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因“感冒”被丈夫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治疗。医院建议做剖宫产手术,肖志军拒绝签字。当晚,李丽云和腹中的孩子双亡。李丽云的父母将朝阳医院和肖志军告上法院,后又撤回对肖志军的诉讼,并将索赔金额从1000元提高到1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