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师考核不合格接受再培训

  “针对在医师定期考核过程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了本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此项旨在解决医师准入后有效监管问题的措施,将使“执业医师终身制、不出问题吃终身”成为历史。

  据了解,此前该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相关要求,开展了医师定期考核的各项措施。但是,一些地区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考核方法不统一、考核程序不完善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从业医师的水平。

  通知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6个月,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合格者允许继续执业,但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为此,该省卫生厅专门成立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下设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专家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记者衣晓峰方庆伟通讯员王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