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防虚报,信用监管须强化

  在政府“退后”的同时,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企业虚报年报信息怎么办?

  实施“年报”后,工商部门会对“年报”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按照国务院条例的精神,未来政府部门、经营者、消费者将通过查询公示系统来做出判断。一旦某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那么政府部门可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注册新公司等方面对其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作为经营者,可以查询了解对方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该名录从而决定是否购买其产品。“她认为,从过去的吊销执照和罚款到现在列入名录进行公示,体现了对企业从过去政府处罚转变为进行信用约束。

  专家分析,公示系统在未来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公示信息,一是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处罚的信息,这些信息已经在3月1日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二个是企业申报的信息,它分为两部分,一是“年报”,还有一个是即时公示信息。“所谓即时公示信息,就是如果缴纳了注册资本,那缴纳多少,以什么方式缴纳,这些信息都应该在缴纳行为发生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社会公示。”第三个则是其他政府部门对企业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信息,也可以利用本系统对社会公示。

  专家称,待国务院相关条例正式出台后,他们将和省信用办加强联系。“现在省里已经有了公用信用信息平台,这上面已经汇集了各个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数据,省工商局只要做好交换和信息共享就可以获得这些信息。实际上,省工商局的公示系统也是全省信用体系的一个子系统。”